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在继续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科学选拔和多样化考查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人才的原则,特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科专家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招生工作纪检督察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纪检督察小组由学院纪委主要负责人和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对本学院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3.材料审核专家小组
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位政治可靠、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根据学院招生实施方案,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4.综合面试专家小组
由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负责招生复试综合考核。
二、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
(3)雅思成绩6.0及以上;
(4)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5)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见附件)中经济与管理领域所列的英文期刊。
4.不同类型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 直博生申请者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者有本学科领域相关的论文发表或录用的优先考虑。
(3)申请时间:推免接收阶段。
● 硕博连读生申请者
(1)申请者应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全日制在学硕士生。
(2)申请者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
(3)申请时间:硕士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五学期。
● 应届硕士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
(1)本校和外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进入论文创作或已完成硕士毕业论文。
(3)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取得与申请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且经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鉴定符合申请条件。
(4)申请时间:硕士在读最后一个学期。
●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研究生期间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FMS管理科学高质量期刊2022》\CSSCI\CSCD\SCI\SSCI《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等刊物上有发表或录用的论文,且经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鉴定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水平论文1篇。
(2)申请者有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报告\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理论与实践版)上发表与申请领域相关的文章(要求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不低于2500字),且经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鉴定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水平成果。
l 其他
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人员不满足以上申请条件但获得其他同等高水平成果的,由材料审核专家小组认定,并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登记表;
2.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
3.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4.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海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5.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考生、应届硕士生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6.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议书(硕博连读考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详细摘要和目录);
9.申请人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共计不少于8000字);
10.其他可选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1. 报考博士研究生研究成果统计表(见附件)
注:以上材料第2~11项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的附件,所有材料均用A4复印纸打印,按编号顺序统一整理提交,用长尾夹固定,无须装订。
四、报名、审核及录取程序
1.报名、提交材料
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申请者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我院办公室(西电南校区信远楼Ⅱ-325)。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9-81891360;
工作邮箱:mingluo@xidian.edu.cn
注:申请者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申请材料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申请者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成果审核
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材料审核专家小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做出评价结论,得出材料评议成绩。学院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择优确定差额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成绩同时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注:复试相关通知以学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我院官网动态。我院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以综合面试为主,学院综合面试专家小组负责考生的综合面试工作。复试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面试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英文介绍或问答、科研经历和成果汇报、专家提问等。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百分制),平均成绩 60 分以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录取及公示
录取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面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会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十个工作日,接受公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054。
五、以上未尽事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18日